目前该所包括正副所长在内四人已被刑拘 羊城晚报讯 记者袁增伟、通讯员钟涛摄影报道:9月11日,记者从湛江市霞山区有关部门获悉,湛江市慢性病防治所未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私自生产销售药品。目前,该所包括正副所长杨×、许×辉在内4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被刑拘。 6月19日,湛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位于霞山区的湛江市慢性病防治所涉嫌生产、销售假药。 6月29日,在湛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指挥下,霞山分局专案组联合湛江市有关部门对文明东路6号的湛江市慢性病防治所霞山门诊部进行突击检查。在该门诊部,检查人员发现其使用的“硫炉溶液”、“ 20%硫磺酸”等药品没有标示批准文号,配制单位均为湛江市慢性病防治所,门诊部也无法提供上述制剂的购进凭证及使用记录,办案人员随即扣押了上述药品共518盒。经对该诊所工作人员进行审问,得知该批药品是由其上级部门湛江市慢性病防治所提供的。根据这一情况,办案人员马上对位于赤坎寸金路12号的湛江市慢性病防治所进行现场检查,在防治所一楼仓库中查获“硫炉溶液”、“20%硫磺酸”等涉嫌假药品1571盒/瓶,并在三楼发现配制药品的场所和设备、空瓶、标签等,办案人员对这些药品及工具给予扣押。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扣押的药品进行检验,认定湛江 市慢性病防治所私自配制的药品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销售使用,涉嫌制售假药,已构成犯罪,遂将案件移交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办理。 经侦查,湛江市慢性病防治所在未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药品的情况下,所长杨×(男,59岁)安排防治所工作人员私自配制“硫炉溶液”、“ 20%硫磺酸”等药品进行销售。据查,自2012年8月10日至今,湛江市慢性病防治所通过销售私自配制的药品收入18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许×辉、刘×华、许×远因涉嫌制作、销售假药已被刑事拘留。 来源:半岛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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