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苏富比发布时间:2013-03-15阅读[2110]回复[5]字体大小:

    又到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从1997年起,用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相关活动。315业已成为一个符号和期待,成为守护消费者信心的舆论阵地,也成为某些不良商家的梦魇。

 

    毋庸讳言,315开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大门,从过去不知道维权、不懂得维权到如今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维权已经深入人心。在政府、协会、媒体、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商品质量、服务水准和消费环境都在出现积极变化。

 

    同时不可否认,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安全事件频发,有的问题甚至触目惊心,距离安全消费和放心消费的目标相去甚远。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百姓收入不断增长,钱包鼓起来之后,可买的东西很多,但是可购买商品的质量安全却难如人愿。这是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

 

    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责无旁贷。如何实现更有实效的监管,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做出了更优化的机构设置,如食品、药品监督中“多龙治水”的积弊有望终结。在现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中,既有重复监管,又有监管“盲点”。以养猪为例,一头猪从饲养到餐桌,共有畜牧、商务、质监、工商、食品药品、卫生等众多部门参与监管。以质量检测为例,一个产品多部门重复检测、无效检测的现象普遍存在,正所谓“政出多门却问责无门”。新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将从根本上改变分段监管的现状。

 

    有了更好的监管体系框架,还必须做到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让违法违规者付出足够大的代价。有两个问题需要指出:一是一些生产和流通企业质量诚信意识缺失,而我们对失信惩戒的力度不足,违法成本太低。二是执法不严,甚至存在“为利执法”现象。行政和执法部门一方面应该加强对生产、经营者违法犯罪行为的追究力度,依法快速、高效的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并加大经济处罚力度,提高经营者违法犯罪的成本;另一方面,应强化监管者的责任,如果监管者发生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督促监管者公正尽责。

 

    必须看到,我们不缺法规条文,缺的是严格的执法者,如果违规违法者得不到严惩,甚至可以“疏通”,建立不起对法律的敬畏,仅靠315运动式的打假,不可能有效解决产品质量危机。此外,如果投机取巧者获利而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就会引发他人效仿,进而带来更多的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常态化、制度化和法律化的监管和源头的守护更为重要,而不是期待每年的315能爆出什么猛料。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开心网 人人网
网友回复:
观海长廊的翡翠 发表于:2013-03-15 11:38
几天315,谢谢楼主分享
牛肉干 发表于:2013-03-15 11:44
要投诉就趁今天啦~
我思故我痛 发表于:2013-03-15 12:00
我每天在都市网看贴无数,基本上不回贴. 后来发现这样很傻. 很多比我注册晚的人分数都比我多. 于是我就把这段文字保存在记事本里. 每看一贴就复制粘贴一次. 帮LZ把贴子顶上去。顺便挣点分——! 我不为楼主这样的标题所吸引,也不是被帖子的内容所迷惑。我不是来抢沙发的,也不是来打酱油的。我不是为楼主呐喊加油的,也不是对楼主进行围堵攻击的。我只是为了每天30帖默默奋斗。你是个美女,我毫不关心,你是个怪兽,我决不在意;你是个帅哥,我不会妒忌,你是个畜男,我也不会PS。你的情操再怎么高尚,我也不会赞美,你的道德如何沦丧,我也不为所动。在这个处处都要银币的时代,不得不弄个牛B的数字来显眼,于是我抄下了这段话,专门用来回帖,好让我每天有固定的积分收入,另外求个粉!
自倚修行 发表于:2013-03-15 12:06
支持楼主分享!
卖女孩的小火柴 发表于:2013-03-15 21:57
年年炒315,但是不见什么成绩!消费者的权益依然一直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