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赤坎区湛江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有关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
(三)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工作。
(四)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五)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六)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七)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
(九)承担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
(十)制定农业科技、农技推广的规划和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十三)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
(十四)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
(十五)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