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不如买宿舍区二手房
湛江市许多房产中介在网上发布售楼信息,也包括小产权房。南方农村报记者拨打赤坎区一地产代理中介物业顾问卓先生的电话,咨询是否有小产权房出售。该顾问根据记者提出的价格范围与交通路段等情况,带记者参观了东园村东园市场附近的一套房产。
据介绍,这套房产于2011年末建成,共九层,每层四间房,目前仅剩余两套。79平方两房一厅一卫毛坯房售价26万元,均价3200元/平方,附近刚开发的商品房均价则在7000元/平方米左右。由此可见,一二线城市的小产权房价格差异,并没有商品房价格那么悬殊。
“这两年小产权房开发已减少很多,大部分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商改建成了保障房,如北桥一带。”另一个中介代理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不过保障房不能交易,给谁住都还不明朗。”
供给减少使小产权房成抢购的香饽饽。据其介绍,该中介在2011年末,代理一栋建成不到两个月的小产权房,没做任何宣传,30多套房不到两个月就售罄。而据南方农村报记者观察了解,赤坎区大部分房产中介代理的小产权房产均不超过两处。
购房者同样只需与开发商签订《合资建房合同》,并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后即可入住。“房产中介在房子交易成功后,会收取交易额3%的手续费,什么类型的房产都一样。”卓先生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而商品房,或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中介公司会一直负责到业主从房管局拿到房产证,但小产权房的交易,业主与开发商如何签订协议,中介公司概不负责。”
同时,卓先生也推荐,假如仅期望获得较低的房价,可以考虑购买由单位集资建设的宿舍小区。“1990年代有许多单位为员工集资建设了宿舍小区,现在许多业主出售。”卓先生介绍,“虽然楼龄老,而且大部分没有电梯。但是小区治安好,物业管理到位,关键是业主拥有产权证,可以合法过户到购房者名下。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还是有一定政策风险的。”记者在“湛江搜房网”上发现,类似的单位集资宿舍很多,售价均在2500-3000元/平方米。
法律提醒:
土地出让只能“招拍挂”
南方农村报(以下简称“南农”):开发商通过与业主签订《合资建房合同》出售房屋,该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南日律师事务所甘贵庚(以下简称“甘”):集体土地只能在集体组织成员之间转让或合建,非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合资建房合同》属违法,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并被明令禁止。
南农:该《合同》在律师事务所见证是否有法律效力,律师事务所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甘:律师见证签订《合资建房合同》,仅见证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并不提供法律建议,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很难界定。律师事务所不应该提供见证此类合同的业务,毕竟这会使业主误解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这需要律师协会进一步规范事务所的行为。
南农:有些房产中介建议,通过盖指模等形式与村民签订《宅基地转让书》,可以将宅基地过户到开发商名下,这是否合法?
甘:土地必须通过“招拍挂”的流程才能合法转让,除此以外的任何转让途径都不受法律保护。
南农:1990年代,许多政府单位为员工提供集体宿舍,而员工自行买断房产,并拥有房产权,此类房产是否可以转让?
甘:这种房产与小产权房不同,是合法的。1990年代,许多单位通过补缴土地转让金,将集体用地转化为国有用地,以福利房形式提供给员工。只要该业主买断合同,并拥有房产证,就可以流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