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中新网湛江5月23日电 (梁盛 周益臻)校园又出现禽兽校长!广东湛江雷州市警方23日通报称,雷州市英利镇某村小学校长郑某波涉嫌强奸该校女生,被害学生家长报案后,已于22日22时投案自首。
据了解,郑某波今年37岁,2009年开始担任英利镇某小学校长,其妻子也是该校教师,因为要照顾孩子,每晚必须回到英利镇家里,其他老师也很少留校。
经讯问,郑某波对其今年5月以来,以辅导课程等为借口,将该校两名女生多次诱骗至学校宿舍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波已被刑事拘留,两名受害女生及家庭成员情绪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知情者称,事件中两名受害者都是该小学六年级学生,成绩较好。郑某波每次都是以辅导为借口,将该两名女生一起叫到他的宿舍,强行发生性关系。事后,郑某波还威胁女生不准告诉家人和其他人,否则会使她们长大后嫁不出去。
本月中旬,其中一位女生家长发现女儿表现很不正常,便开始留意其动向,并反反复复地做思想工作,女儿才说清楚事情的具体经过。22日下午,两名受害学生的家长一齐带着女儿向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雷州市公安机关立即组织刑侦等部门人员赶赴英利开展案件侦查工作,22日晚22时许,犯罪嫌疑人郑某波向警方投案自首。
目前,当地教育部门已安排有关人员做好受害学生心理辅导及家庭安抚工作,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相关报道:
钱江晚报:儿童遭性侵八成为熟人作案 已公开报道案例中45%施暴者系公职人员
接连发生的儿童性侵案件令人痛心。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与媒体发起“儿童性侵害调查”,对近年来公开报道的儿童性侵案件进行梳理。调查中受害者的年龄界定在14周岁以下,案发时间界定为2005年至今,案例来源于近年来公开报道,统计数量共40起。
结果显示,性侵案中8成为熟人作案,其中公职人员占45%,年龄超43岁者近7成,施暴者的双重人格现象严重。专家认为,将“嫖宿幼女罪”认定为“强奸罪”更有利于保护幼女,并同时建议,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对儿童的性教育。
在统计的公开报道的40个儿童性侵害典型案例中,有33起案件中的性侵害实施者和受害者是熟人或者通过中间人认识。熟人作案占到整类案件比例高达82.5%。
综合这些熟人作案的案件,发现都是经过了很长时间才案发。在12起熟人直接作案的案件中,最长的揭发时间用时20年,揭发用时超过10年就有四起。这些揭发时间较长的案件中,有些被害人一直都没有报案,直至案件被其他人发现告发。
统计这40起儿童性侵害案件时,发现国家公职人员(包括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以及县人大代表等)参与的案件有18件,约占到统计案件总量的45%。另据粗略统计,在18起公职人员直接实施的性侵害案件中,受害人的数量达200多人。
在公职人员参与的性侵害案件中,教师性侵害案件多发让人痛心。40起案件中,性侵害的施害者和受害者的关系为师生关系的案件有8起。施害者的身份包括校长和普通老师,受害者的身份包括幼儿园学生、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
中国青年报:“儿童性侵案半数系公职人员”不靠谱
5月21日各大网站一条热度很高的新闻是“儿童性侵公开报道案例中45%施暴者系公职人员”,又是“儿童性侵”,又是“公职人员”,加上近来沸沸扬扬的海南校长性侵幼女案,每一个字眼都吸引着公众的眼球。这条转自《钱江晚报》的报道称,某法律援助中心与媒体发起“儿童性侵害调查”,对近年来公开报道的儿童性侵案件进行梳理,结果显示,性侵案中8成为熟人作案,其中公职人员占45%。(《钱江晚报》5月21日)
网站转载这条新闻时标题还比较客观,称“儿童性侵公开报道案例中45%施暴者系公职人员”——没有像很多标题党那样,故意屏蔽“公开报道案例”这个影响调查结果的关键信息,不过在这个浮躁的网络浅阅读环境中,这个标题还是会被一些缺乏阅读耐心而只选择性地根据标题关键词进行想像的人误读。果然,在某门户网站的手机新闻中,这条新闻变异为:儿童性侵近半施暴者系公职人员。
新闻的网络跟帖,很多人也都做这样的解读,认为儿童性侵近半施暴者都是公职人员。这样的误读,一方面源于网众缺乏审慎的理性,不细看新闻就下判断;一方面暴露出公众对公职人员的习惯性偏见,心里对公职人员充满情绪,并经常看到公职人员性侵儿童的新闻,当看到一条新闻符合自己的想像和偏见时,就对“公开报道案例”这个关键信息,进行了选择性屏蔽。
人们在生活中有很多错觉,其一就是容易被媒体报道所误导,心理学上称为“可得性幻觉”。很多心理学家都作过这样的试验:你认为龙卷风与哮喘,哪个更容易致死?被闪电击中致死的概率与食物中毒致死,哪个概率更大?人们通常认为龙卷风比哮喘更容易致死,尽管后者的致死率是前者的20倍;人们还认为,被闪电击中致死的概率比食物中毒要小,不过,前者致死率却是后者的52倍。这种错觉,往往源于媒体报道——媒体更多地报道龙卷风致死的新闻,更多地渲染食物中毒的新闻,让人们在判断上产生了错觉。
社会学家伊斯特布鲁克说过,美国人被杀人狂谋杀的可能性,比被雷电击中的可能性要低。可媒体上充斥的都是杀人狂的坏消息,而对雷电击人关注甚少,因而营造出一种“杀人狂谋杀比雷电劈死人多多了”的感觉谬误。
同样,在性侵现象上也容易产生这样的幻觉,因为公职人员身份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一有公职人员性侵儿童的新闻,就会被报道,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集体印象:公职人员更容易性侵儿童。而“儿童性侵公开报道案例中45%施暴者系公职人员”的结论,则进一步强化了公众的这种错觉。
其实,“公开报道案例”的限定条件已经传递了一个信息:并非公职人员更容易性侵儿童,而只是公开报道的案例显示如此。因为媒体报道的局限性,“公开报道案例”并不对应着现实的全部情况。
从这个角度看,调查选择以“公开报道案例”为研究对象分析性侵现象,也是非常不妥的,必然会产生误导。很多时候,调查要得出权威的结论,关键看研究对象的取样。在性侵儿童这种特殊且敏感的现象上,应该去公安部门或法院那里获取调查样本,那里的数据才权威,才有代表性,也才能全面地反映现实问题。而媒体报道的很多时候只是极端个案,对一些媒体来说,普通村民性侵儿童不是新闻,公职人员性侵才是大新闻。只研究“公开报道案例”,而不是去公安部门获得第一手资料,这也是研究者偷懒的表现。
媒体总喜欢消费极端个案,总喜欢追逐有新闻价值的个案,人们又很容易被媒体报道误导。研究机构本应该选择更有代表性的案例,消除媒体报道的局限,却以“公开报道案件”为样本进行调查,进一步强化了误导。根据不具代表性的数据,能得出什么有权威的结论呢?曹林
来源:半岛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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