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5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将对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管理,先期通过以“以教育和劝阻为主”的方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劝导,要求交通违法行为人在路口举牌宣传交通文明10分钟;劝导教育持续一段时间后,将向“中国式过马路”严正宣战,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对拒不服从纠正、妨碍公务甚至袭警的,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市交警支队制作了一批交通劝导牌,向“中国式过马路”宣战。
大家知道,“中国式过马路”现象是指站在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无视交通法规直接闯红灯横穿马路。究其根源,就是中国人的从众心理作祟,只要有一人闯红灯过马路,就会有人成群结队地跟从。加上违法人群抱有法不责众的心理,一旦受到处罚,常常会争辩说:大家都在闯红灯,为什么只处罚我? 据了解,在总结前段时间交通整治工作和深化市区交通整治工作时,交警支队吴小明支队长强调指出,“中国式过马路”让交通文明、创卫工作很尴尬。因此,从4月15日开始,交警部门将重点开展十字路口的交通整治工作,调动政秘、宣教、法监、交管、技术、机动、侦查等所有警力,加强早、晚高峰时间段(上午:8:00-9:00;下午17:30-18:30)的教育引导和交通整治,加强对体育南路路口、乐华路人民大道路口、康顺路口、龙潮路口等交通密集路口的管控,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要求交通违法行为人举牌宣传交通文明10分钟。 市公安局王中副局长在进行工作部署时要求,交警部门要结合各时段路口流量的特点,合理安排执勤民警、协管员和配备哨子、小旗、交通劝导牌等,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进行吹哨教育引导,管理教育时要注意文明规范用语,贵在唤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的文明参与意识和守法责任意识,扭转“中国式过马路”不文明、不守法、不安全的交通乱象,推动我市交通走向文明发挥正能量作用。 来源:半岛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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