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八年后被揪出的贪官 一些隐藏很深的腐败分子把顺利退休喻为“安全着陆”,他们以此作为自己官场生涯最后的“追求”,胡惠民就是这样一个贪官。这个安徽省原宿州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在退休8年之后,因被其他贪官举报,落入法网。 2011年12月28日,被关押在宿州市看守所的胡惠民接到了终审裁定书,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他贪污490余万元,挪用公款20万元,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已经70岁的胡惠民本该颐享天年,却要在狱中度过余生。 看守所寄出举报信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绿化委员会副主任李某因受贿13万元、非法私藏子弹138发,受到查处。为戴罪立功,争取宽大处理,2009年12月下旬,被关押在泗县看守所的李某给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写举报信,揭发胡惠民在担任宿州市地方煤矿筹建处主任期间,煞费心机地将骑路孙煤矿探矿权转卖给淮北一家矿业公司,侵吞了巨额转让款。 这封举报信立刻引起了宿州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马上安排反贪局对胡惠民进行调查。 反贪人员了解到,胡惠民早在2002年11月就已经退休,他所在的宿州市地方煤矿筹建处除了挂着个牌子,已经是人去楼空,他的邻居也说很久没有见到过胡惠民了。反贪人员决计从调查胡惠民的财产入手,到公安部门调取胡惠民及其家庭成员的人口身份信息,到房产部门调取胡惠民登记的房产信息,到档案部门调取宿州市地方煤矿筹建处的相关资料,并在宿州市各金融机构展开地毯式排查。果然,他们发现了胡惠民在工商银行一营业点购买国债79.4万元,在两家银行存有定期存款119万元。一个靠领取工资度日的退休干部有这么多财产,李某举报他贪污公款看来不会是空穴来风。 反贪人员开始对他进行跟踪,2010年8月20日,胡惠民已经回到宿州,当天下午3点多,在一小区内,侦查人员一举将从北京回来办理转款手续的胡惠民堵在家里,抓获归案。 2010年9月1日,胡惠民被刑事拘留,9月10日,被宿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失去监管的煤矿筹建处 出生于1941年的胡惠民,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在原宿县酒厂工作,苦干了10年,调任原宿县经委,1986年9月升任原宿县计委副主任,1992年原宿县改为县级市,他继任原宿州市计委副主任。 1993年6月,原县级宿州市人民政府成立骑路孙煤矿筹建领导小组,胡惠民被任命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996年3月,原宿州市人民政府成立宿州市地方煤矿筹建处,胡惠民被任命为筹建处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筹建处在原宿州市工商局进行了注册登记,组建单位是原宿州市计委,任命胡惠民为法定代表人。在原宿州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协调下,筹建处从宿州市北杨寨乡政府、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计委等单位筹借资金300余万元,并委托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对该煤矿进行先期勘探。 胡惠民在1998年不再担任原宿州市计划委副主任。在退居二线后,胡惠民被原宿县行署计划委重点项目办聘用,一边从事招商引资工作,一边照旧担任宿州市地方煤矿筹建处主任。那时,原宿州市计委已换了两次主任,胡惠民从没向主任汇报过煤矿筹建处的工作,甚至没说过煤矿筹建处的组建单位是市计委。 1999年初,国务院批准撤销宿县地区,设立省辖宿州市,合并后的县级宿州市更名为宿州市埇桥区。 由于资金缺乏,1999年1月和3月,原宿州市人民政府和宿县行署煤炭工业局先后批复同意筹建处引资开发骑路孙煤炭资源。但当时大家都忙于撤地区建大市、撤小市建区这些行政机构变更工作,胡惠民负责的煤矿筹建处几乎被主管部门遗忘了,但他自己却一刻也没停止招商引资开发骑路孙煤矿的工作。 2001年至2002年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计委(发改委)多次书面催促筹建处归还省地质勘察资金。为归还省级地质勘察资金和其他借款,筹建处向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申请报告,要求转让宿州市骑路孙煤矿详查探矿权。胡惠民开始到处寻找下家,欲把骑路孙煤矿转让出去。 其实,胡惠民应该在2001年11月份就退休,当时埇桥区委组织部下了文件,胡和其他15人一道退休。然而,2002年,区计委又通知他填表参加2002年的公务员考评。当年11月,埇桥区委组织部再次下文,通知他退休。他才于当年底办理了相关的退休手续。胡惠民未向组织、政府部门汇报他经手的煤矿筹建处工作,“我当时认为没有问题需要组织解决,煤矿的勘查和区计委没有关系。”胡惠民说。 2002年10月,经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筹建处将骑路孙煤矿详查探矿权转让给淮北圣火矿业公司,转让价1565.14万元。因为筹建处的工作人员中,只有胡惠民是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都是他招聘进来,所以转让事宜全是他独自和对方洽谈。转让成功后,胡惠民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未将骑路孙煤矿转让情况向相关单位汇报,在归还前期工作有关费用及借款后,有一大笔巨款仍存在筹建处的账户上。 来源:半岛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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