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听说过“快闪族”吗?他们是一群通过互联网或手机联系但是现实中互不相识的人,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一同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动作,甚至无厘头、无逻辑的滑稽搞笑行为,然后迅速消失……
快闪,是英文Flash Mob的中文翻译,它最早起源于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5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族因此而闻名。
这种活动一经传开,各国网民立刻争相仿效。在罗马,300多人在10分钟内蜂拥至一家书店,向店员查询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书。又突然一同拍手后散去,整个过程不过15秒。
20多名都市男女,在国内某城市的几处繁华路段,他们先是叫住前面行走的年轻女孩,然后再到她们面前评头论足一番,最后快速离开。
香港世贸中心的一家快餐店里人头攒动。突然冲进来一帮外国人,扭动身躯跳起了蹩脚的芭蕾舞。一分钟后,这些人在众人瞠目结舌中鼓掌欢呼,然后烟消云散......
有人说,快闪族自娱且娱人,自愚且愚人,是有着顽童心态的人,还有人做了更深层的分析,快闪族的出现源于我们在成长过程中都有过类似的经历,都渴望挑战权威,破坏规矩,在成人的气急败坏中体验快感......
我没有快闪过,但我欣赏和钦佩快闪族的勇气,他们在用自己的小智慧、小调皮为枯燥的现实生活添加着趣味,为繁重的工作与生存减压,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他们相识了,并且有了同样的冲动,有点相识恨晚般聚到一起,制造出瞬间的快乐,大家得以会心一笑,然后散去,互不侵扰,而下一次的“快闪”,他们或许彼此陌生,或许已经谋面,不论如何,他们对生活的理解与体会是类似而相通的,于是一起快乐,然后闪走......
这样的相逢,是不是有点像江湖里的高手过招?而我一直认为,“快闪族”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谓生活里的高手,他们用这样另类调侃甚至令人愉快的方式,宣泄着内心深处的某一种压抑,某一种情绪,不自卑,不沉沦,不愁眉苦脸,并且不怕被嘲笑、被讥讽,坚持自我,我行我素,这样的人一定更容易快乐吧?
如果可以,我也愿意约上数人,“快闪”一次,做一些我想做而从未做过的事情,比如,拦住某位大帅哥,异口同声地对他说“喜欢你”,甭管他身边有没有女友相伴;拉上一干人等,在大街上一起唱首歌,大声地无所畏惧地唱;穿上平时做梦都不敢穿的时尚衣服,集体亮相在城市的某座雕塑前;也可以,找来一群厌倦上班的“快闪”,对着天空大声喊:“我不要加班,我要加薪!”......
如果可以,我愿意我的人生有这样的小冒险,小快乐,小宣泄,小任性,以此抵消我凡俗人生的苍白与疲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