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颁发第一张海岛“身份证”
湛江海岛立碑工作全面启动,今年办理海岛“身份证”15张
昨日上午,我市在徐闻二墩现场顺利完成了海岛立碑工作。二墩岛成为了我市第一个拥有海岛“身份证”的海岛,这标志着全市海岛立碑工作全面启动。省、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揭碑仪式。
自2010我国第一部《海岛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海岛保护管理工作就踏上了有法可依、规范管理的新征程。据了解,我市海岛资源丰富,沿海大小岛屿140个,岸线长约780公里,岛屿数量居广东省第三,其中有居民岛屿12个,面积518平方公里,占陆地面积的4.3%,岸线401公里,无居民海岛128个。因此,加强海岛保护与管理、规范海岛开发利用势在必行。
海岛名称标志设置是全国海岛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规范海岛名称管理、强化海岛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规范2011年海岛名称标识设置工作的意见》(国海岛字[2011]166号)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2011年广东省海岛名称标志设置方案》的要求,湛江计划在今年10月底完成我市15个设置名称标志海岛的立碑工作,它们分别是徐闻的北莉岛、冬松岛、公港岛、土港岛、金鸡岛、六极岛、罗斗沙、橹时墩、一墩、二墩、三墩;开发区的东头山岛、鲎沙、岭头沙岛;霞山区的特呈岛。二墩岛立碑为今后我市全面推进海岛立碑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明年我市将继续做好海岛立碑工作。一旦每座海岛都有了自己的“身份证”,上岛的人第一时间即可了解到脚下的这片土地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