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获悉,从昨日起,在市区(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开发区城区部分)行驶的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将进一步规范行驶秩序,市区以外县(市)籍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市区道路行驶。市公安局提示广大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的驾驶员要“四项注意”,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市公安局表示,驾驶员应当服从民警的管理、指挥,有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服从民警的处理。 据了解,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违法人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以行政拘留;对伪造、使用伪造或变造号牌的,对违法人处以罚款5000元,并处以行政拘留;对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对违法人处以罚款5000元;对伪造或使用伪造号牌后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违法人刑事责任;对驾驶假牌假证且凿改“车架或发动机号码”的,将依法对违法人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驾驶“四项注意” 市公安局提示市区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的驾驶员在行驶时要注意四方面的问题: 一、驾驶车辆的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二、车辆必须按规定安装悬挂车辆号牌,确保号牌清晰,不得遮挡或变造号牌字号,不得悬挂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三、驾驶和乘坐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头盔。四、驾驶员严禁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一)闯红灯;(二)逆向行驶;(三)不按车道行驶;(四)随意掉头;(五)超员超载;(六)从事非法营运;(七)市区以外县(市)籍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市区道路行驶。 来源:半岛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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