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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黄进 实习生孔学劭)近日,徐闻县和安镇多名群众向南农网络问政(网络问政县市行)平台报料称,他们向和安镇购买宅基地用于建房,20年过去了,仍有54人未获得相应土地,也未退回已付购地款。

  朱明是54名买主之一。他说,1992年下半年,和安镇政府开始开发连接和安农贸市场的茅园小区。1993年3月,镇政府开始出售小区内宅基地。一宗宅基地土地款6000元,沥青款2500元,共计8500元。

  朱明还提供了当时的部分收据。这些收据的时间集中在1993年3月至1995年3月。收据显示宅基地款5500元、预收配套费200元、地管费300元、建街款2200元。有些收据上盖有和安镇人民政府的公章,有些没盖公章,但有时任财会人员的私章或签名。

  “买宅基地至今,更换了七任镇委书记,八任镇长。”朱明掐着手指说,交了钱后,有54人没有如期拿到土地。20年多来,他们多次向有关单位反映依然未果。朱明说,造成现在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镇政府在没征好地就提前出售土地。

  20多年来,朱明等人不仅没有得到土地,也没有拿到退款。2001年10月31日,买主黄忠通过法院起诉和安镇人民政府,请求和安镇政府退还宅基地款6000元及沥青款2200元,并按银行同期同类利率计付利息。

  徐闻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1994年4月16日,和安镇政府以6000元的价格(含预收配套费200元,地管费300元),将和安镇茅园开发区的序号48号宅基地出卖给黄忠。同年11月28日,和安镇政府又以建开发区大街为名收取原告沥青款2200元。由于和安镇政府尚未依法征用茅园开发区的全部土地,故至今无法将序号48号的宅基地交付给原告使用。法院最后判决,和安镇政府返还宅基地款6000元及大街沥青款2200元,限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天内付清。但时至今日,黄忠仍未拿到和安镇政府的上述款项。

  就朱明等人反映的上述问题,8月30日,和安镇镇长黄营以短信的形式予以了回复:“据我初步了解,(他们)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这是历史遗留问题,现在我们正在想方设法解决这一问题,不过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想通过开发另一块位于茅园坑仔村的地来解决这一问题,这个开发项目,前几年就开始了,但因在征地过程中遇到一些阻力,才暂停了(已投入几百万元),估计下个月我们准备再次启动这项工作。”




来源:半岛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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