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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体大小: 发表于:2013-04-16 09:58
    我市向中国式过马路宣战,违者举牌

    从4月15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将对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管理,先期通过以“以教育和劝阻为主”的方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劝导,要求交通违法行为人在路口举牌宣传交通文明10分钟;劝导教育持续一段时间后,将向“中国式过马路”严正宣战,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对拒不服从纠正、妨碍公务甚至袭警的,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市交警支队制作了一批交通劝导牌,向“中国式过马路”宣战。


    大家知道,“中国式过马路”现象是指站在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无视交通法规直接闯红灯横穿马路。究其根源,就是中国人的从众心理作祟,只要有一人闯红灯过马路,就会有人成群结队地跟从。加上违法人群抱有法不责众的心理,一旦受到处罚,常常会争辩说:大家都在闯红灯,为什么只处罚我?

        据了解,在总结前段时间交通整治工作和深化市区交通整治工作时,交警支队吴小明支队长强调指出,“中国式过马路”让交通文明、创卫工作很尴尬。因此,从4月15日开始,交警部门将重点开展十字路口的交通整治工作,调动政秘、宣教、法监、交管、技术、机动、侦查等所有警力,加强早、晚高峰时间段(上午:8:00-9:00;下午17:30-18:30)的教育引导和交通整治,加强对体育南路路口、乐华路人民大道路口、康顺路口、龙潮路口等交通密集路口的管控,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要求交通违法行为人举牌宣传交通文明10分钟。

        市公安局王中副局长在进行工作部署时要求,交警部门要结合各时段路口流量的特点,合理安排执勤民警、协管员和配备哨子、小旗、交通劝导牌等,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进行吹哨教育引导,管理教育时要注意文明规范用语,贵在唤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的文明参与意识和守法责任意识,扭转“中国式过马路”不文明、不守法、不安全的交通乱象,推动我市交通走向文明发挥正能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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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过不去,永远不会远
    发表于:2013-04-16 09:59
    嘿嘿,闯红灯要亮相10分钟,大家看着办吧!

    神经病思路广,弱智儿童乐趣多!
    发表于:2013-04-16 10:00
    以后我就抓个相机天天去拍违规者举牌

    你打扮成这样,是对这个世界有什么不满么?
    发表于:2013-04-16 10:01
    这个,应该叫“湛江式”过马路,这可比“中国式”过马路野蛮多了,更难整治!

    吃白菜头吃出肉的味道!
    发表于:2013-04-16 10:02
    遵守交通规则,其实是对自己负责!

    不断学习,不断创新!
    发表于:2013-04-17 12:10
    我就不相信能整治,,,,  都是三分钟热度
    发表于:2013-04-17 12:18
    『引用6楼』舌尖上的甜蜜湛江花辰蜂场 2013-04-17 12:10:
    我就不相信能整治,,,,  都是三分钟热度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吃白菜头吃出肉的味道!
    发表于:2013-04-18 16:47
    很好,支持

    有意义就是好好活,好好活就是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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